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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2015年医保新政策宣传
时间:2015-04-24   作者:   来源: 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


  关于城镇居民医保新生儿医疗费用纳入报销的相关规定
1、父亲或母亲已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其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婴儿就医时,凭计划生育登记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持父亲或母亲的医疗保险IC卡及上述证件到定点医院就医,登记医保后网上结算。以参保父亲或母亲身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的新生儿,与参保父亲或母亲执行一个年度内的待遇标准(父亲或母亲只可选择一方,不得交叉选择)。
2、其父母均未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之日正在住院治疗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自入院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3个月办理的,按照其它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的规定执行,即当年缴费,次年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当年计划内出生的新生儿三个月内需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已登记户籍的,应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新生儿),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登记证(准生证),一寸彩照(母子合照)到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登记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合作银行直接足额收取医疗保险费用,即时发放医疗保险卡。
备注:
除已经联网的市直、宛城区、卧龙区、油田、新野、唐河居民在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直接网上结算外,其它县区均带相关资料回县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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