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热线:0377-63200120
1、普通新农合患者、新农合定额补偿患者及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患者按新农合患者入、出院即时结报流程办理。
※ 新农合定额补偿患者:由主管医生确诊纳入后,持入院证转换为“农合定额补偿”性质。
※ 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患者:由主管医生确诊纳入后,持入院证转换为“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性质。
2、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患者办理流程:
3、省内跨区域新农合患者办理流程:
※ 无纸质转诊证明,仅有电子转诊信息的患者须降比例报销。
※ 无纸质转诊证明及电子转诊信息的患者自费住院回当地合管办报销。
4、意外伤害患者登记新农合时必须提供村委证明(注明:受伤的时间、地点、受伤的详细经过及有无第三方责任人)
※ 出院时请到结算大厅二楼新农合审核大厅一号窗口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联系电话:
新农合管理科:61660666
新农合登记窗口:61660013 新农合咨询室:61615022
新农合审核室:61660662 61660669 新农合跨区域直补:61660661
新农合稽查室:61660663 6166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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