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热线:0377-63200120
一、请自备以下资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必须是患者直系亲属(户口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上有姓名均可)
4、有效转诊证明
★除正常分娩及新农合定额补偿患者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外,其他患者均需办理转诊证明。
★转诊证明上必需加盖当地县级医院和县合管办转诊专用章,转诊日期符合各县(市、区)规定方可视为有效转诊。
5、住院病人预缴医药费收据
二、请提供主管医师开具的:
1、出院诊断证明(3号楼地下室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
2、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加盖住院病区专用章)
3、《河南省参合患者知情同意书》(加盖住院病区专用章)
4、出院通知单
备齐以上资料到新农合审核大厅办理费用审核(结算大厅二楼),在费用审核完毕后,到住院收费办理出院结算及退款手续(结算大厅一楼)。
备注:
1、意外伤害患者需要回当地补偿(需备齐以上资料外及全套病历复印件)。
2、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南召县意外伤害患者需提供村委证明及病历首页(入院记录),经审核人员报当地调查公示后方可在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办理直补手续。
3、符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患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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